注意:
A. 同學在資料填報操作畫面應有儲存相關的按鈕;
若您已曾點選確認送出後,因資料不得再修改,儲存按鈕即由系統隱藏;
如有錯誤需修改,請聯繫單位窗口。
B. 新一年度如有下列情形需申請系統開啟編輯請聯繫單位窗口協助:
1. 指導教師確認表(錄取通知) -> 申請獎助或申請研習
2. 研習學生 -> 申請獎助
3. 院獎助新/延續 -> 繼續: 院獎助延續申請
4. 院獎助屆期 -> PI計畫獎助或改為研習
5. PI計畫獎助 -> 院獎助或改為研習
P.S. 若為PI獎助計畫變更或獎助金額變更等, 仍比照先前維持使用紙本變更申請表